
计量仪器检定/校准
1、仪器送检(由业务市场部统一受理和协调安排)
客户应在仪器设备检定周期到期前二十日内与我所业务市场部联系检测事宜,仪器计量校准检测,经协商确认后,将待检仪器送至我所收发室,填写送检协议书,计量仪器校准,办理仪器验收手续; 十五个工作日后可凭协议书到收发室或通过电话查询检测完成情况。检测完成后,客户凭协议书到收发室领取仪器和证书。
2、检定/校准周期(从委托之日起到完成检定/校准并出具证书之日止)一般为十五个工作日。
3、证书和仪器的管理
客户须在检毕后三十日内领取仪器证书,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仪器按无人认领处理。
4、对于校准有特殊要求的须填写委托书,并应有客户的签字确认。



关于校准使用计量检定规程的说明:
由于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没有建立反映供需关系的校准体系,安徽计量校准,因此也缺少推荐性的校准规范,供社会使用。在目前条件下只得使用国家过去已经颁布的计量检定规程中所确定的“校准方法”来指导开展校准服务,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是可以1大程度地减少由于使用方法所带来的风险;二是不必再花大量的精力去组织编写“校准规范”。为适应我国校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正在考虑在今后的几年中将一部分非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性检定规程转为校准规范,以推荐给大家开展校准时使用。



| 姓名: | 刘经理 ( 销售经理 ) |
| 手机: | 18055119110 |
| 业务 QQ: | 747306917 |
| 公司地址: |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4301号森隆工业园 |
| 电话: | 0551-65305372 |
| 传真: | 0551-65305372 |